当前位置:BL耽美>情欲小说>快穿之炮灰想活着> 快穿之炮灰想活着 第68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快穿之炮灰想活着 第68(3 / 3)

观后效,着其带子亲至定国公府负荆请罪;

五、礼部仪制司重修《婚仪典制》,增补防弊条例;

朕惟礼法不可废,人伦不可乱。特命三司会审,一应涉案人等,无论主从,皆从重论处。

呜呼!婚姻之礼,正始之道,王化之基,岂容宵小玷污?凡我臣工,宜各警省,毋蹈覆辙。

布告中外,咸使闻知。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BL耽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