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弃妇再嫁(种田) 第24章(4 / 4)

和田家之子定亲后不久男方守母孝,他们在县城里做生意,学了许多做派,三年不议亲,好不容易盼到出了孝期,田家之子忽然一病死了。田家之子的父亲和兄嫂性情仁厚,没强求沈安然必须守着望门寡,给沈家指了两条路。

一,小沈氏进门,自此为夫君守节,聘礼聘金皆归沈家。

二,小沈氏不替田家之子守寡,可以任由父母做主再嫁,但沈家必须退回七成聘礼聘金,另外三成就作为小沈氏等候三年的补偿。

沈童生和沈老娘到底不忍心小沈氏守一辈子活寡,况且纵使对方拿走那么七成聘礼和聘金,自己家依然白得二三十两银子的好处,给沈安然重新说亲事又能再赚一笔,何乐而不为?于是他们便选了第二条路,与田家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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